請仔細閱讀本服務條款。當您存取或使用任何 Maxta 產品或服務時,即表示您同意受本條款約束。若您不同意,請勿使用我們的服務。
當事方與接受
本服務條款(「條款」)構成 Maxta, Inc.(「Maxta」、「我們」或「我們的」),一家特拉華州公司,與存取或使用 Maxta 企業 AI 產品和服務的法人實體或個人(「客戶」、「您」或「您的」)之間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這些產品和服務包括 MaxtaOS、MaxModel、MaxDeploy、MaxBlueprint、MaxA2026 硬體系列、Maxta 合作夥伴入口網站,以及相關文件和支援(統稱為「服務」)。
本條款補充雙方之間簽署的任何訂單表格、工作說明書或其他書面協議。若有衝突,訂單表格或獨立的書面協議應優先適用。
定義
授權許可
3.1 軟體授權
在客戶支付所有適用費用並遵守本條款的前提下,Maxta 授予客戶在訂閱期限內有限的、非獨占的、不可轉讓的、不可再授權的許可,以:(a) 在訂單表格中指定的節點數量上安裝和使用 MaxtaOS;(b) 存取和使用 MaxModel 為客戶內部業務運營部署 AI 模型;以及 (c) 僅與上述相關使用文件。
3.2 硬體
在全額支付 MaxDeploy 設備費用後,實體硬體的所有權轉移給客戶。MaxDeploy 設備中嵌入的軟體是授權而非出售,並受上述第 3.1 節的約束。
3.3 限制
客戶不得,且應確保其授權使用者不得:
- 複製、修改、改編、翻譯、逆向工程、反編譯、反組譯或基於服務創建衍生作品,除非適用法律明確允許。
- 出租、租賃、借出、出售、再授權或以其他方式將服務或其中的任何權利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 使用服務開發競爭產品或服務。
- 移除、隱藏或更改任何專有通知、標籤或標記。
- 違反適用法律或法規(包括出口管制法律)使用服務。
- 試圖未經授權存取任何系統、網路或資料。
客戶義務
4.1 帳戶安全
客戶負責維護所有帳戶憑證的機密性,並對客戶帳戶下發生的所有活動負責。客戶應立即通知 Maxta 任何未經授權的存取或安全漏洞。
4.2 可接受的使用
客戶應僅將服務用於合法的企業業務目的,且不得將服務用於:
- 處理、儲存或傳輸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法規或第三方權利的資料。
- 開發、訓練或部署用於非法監視、歧視或傷害個人的 AI 模型。
- 干擾服務或任何第三方系統的完整性或效能。
- 規避任何技術保護措施或使用監控機制。
4.3 客戶資料
客戶保留客戶資料的所有所有權。客戶授予 Maxta 有限的、非獨占的許可,僅在提供服務所需的範圍內存取、處理和儲存客戶資料。客戶聲明並保證其擁有向 Maxta 提供客戶資料所需的所有權利,且該資料不違反適用法律或第三方權利。
資料主權與安全
Maxta 的本地和邊緣部署(MaxDeploy、本地 MaxtaOS)在架構上設計為完全的資料主權。客戶在私有基礎設施內處理的客戶資料絕不會傳輸至 Maxta 的系統,除非客戶明確啟用可選的遠端監控功能。客戶始終完全控制並擁有其環境內的所有資料。
Maxta 實施商業上合理的技術和組織安全措施,以保護服務及 Maxta 雲端管理組件處理的任何資料。雙方應立即通知對方任何可能影響對方資料或系統的安全事件。
智慧財產權
6.1 Maxta 的智慧財產權
Maxta 及其許可方保留服務中的所有智慧財產權,包括 MaxtaOS、MaxModel、MaxDeploy 硬體設計、MaxBlueprint 方法論、所有軟體、演算法、模型、文件及其任何改進、增強或衍生作品。本條款不授予客戶 Maxta 智慧財產權的任何所有權。
6.2 回饋
若客戶提供有關服務的建議、想法或回饋(「回饋」),客戶特此授予 Maxta 永久的、不可撤銷的、免費的、全球範圍的許可,以使用並將此類回饋納入 Maxta 的產品和服務中,而無需對客戶承擔任何義務。
6.3 第三方組件
服務的某些組件可能包含開源軟體或第三方授權材料。第三方組件及其適用許可的清單可在文件中取得。本條款不限制客戶根據適用開源許可獲得的權利。
費用與付款
服務費用在適用訂單表格中列明。除非另有規定:
- 軟體訂閱費用按年提前開具發票;硬體費用在出貨時開具發票。
- 所有費用應在發票日期後三十(30)天內支付。
- 逾期金額按每月 1.5% 或法律允許的最高利率(以較低者為準)累計利息。
- 除本條款明確規定或適用法律要求外,所有費用不可退還。
- Maxta 可在提前六十(60)天書面通知後提高訂閱費用,於下一個續訂期間生效。
- 客戶負責所有適用稅費、關稅和徵稅,但不包括 Maxta 淨收入的稅費。
保密
「機密資訊」指由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收方」)披露的任何非公開資訊,該資訊被指定為機密或根據資訊性質和披露情況合理應被視為機密。
每一接收方應:(a) 以至少與保護自身機密資訊相同的謹慎程度嚴格保密機密資訊,但不得低於合理謹慎;(b) 未經披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機密資訊,除非是需要知曉該資訊且受同等保密義務約束的員工、承包商和顧問;以及 (c) 僅為履行本條款下的義務或行使權利而使用機密資訊。
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以下資訊:(a) 因非違反本條款而公開或變為公開的資訊;(b) 接收方在披露前已合法知曉的資訊;(c) 接收方未使用機密資訊獨立開發的資訊;或 (d) 法律或法院命令要求披露的資訊,但接收方應事先書面通知披露方,以便披露方尋求保護令。
任何訂單表格的條款、定價以及任何非公開產品路線圖資訊均視為 Maxta 的機密資訊。
合作夥伴計畫
參與 Maxta 的合作夥伴計畫(技術合作夥伴、渠道合作夥伴、系統整合商)需遵守獨立的合作夥伴協議。合作夥伴必須遵守 Maxta 的合作夥伴行為準則、品牌指南和認證要求,這些要求在合作夥伴入口網站中發布。Maxta 保留在提前六十(60)天書面通知後修改合作夥伴層級福利、認證和計畫條款的權利。
支援與服務等級
Maxta 將根據客戶訂閱層級適用的支援政策提供服務支援,該政策發布於 www.maxta.com 並納入本條款作為參考。企業客戶可在訂單表格中協商自訂的服務等級協議。Maxta 將盡商業上合理的努力提前合理通知客戶計劃性維護。
保證與免責聲明
11.1 雙方保證
雙方各自聲明並保證:(a) 其擁有簽訂本條款的完全權限;(b) 本條款對其具有約束力且可執行;以及 (c) 簽訂和履行本條款不違反任何其他協議或適用法律。
11.2 Maxta 的有限保證
Maxta 保證:(a) MaxtaOS 和 MaxModel 在訂閱期限內正常使用時將實質符合其文件;以及 (b) MaxDeploy 硬體自交付之日起十二(12)個月內無材料和工藝上的重大缺陷。客戶對違反這些保證的唯一補救措施由 Maxta 選擇,包括修復、更換或退還適用費用。
11.3 免責聲明
除第 11.2 節明確規定外,服務按「現狀」和「可用」提供,不附帶任何形式的保證。Maxta 明確否認所有暗示保證,包括適銷性、特定用途適用性、非侵權以及因交易過程或貿易慣例產生的任何保證。Maxta 不保證服務將不中斷、無錯誤,或 AI 模型輸出將準確或適用於任何特定目的。
賠償
12.1 Maxta 的賠償
Maxta 應為客戶辯護、賠償並使客戶免受第三方索賠的損害,該索賠指控 Maxta 提供的服務且按本條款使用時侵犯第三方的專利、版權、商標或商業秘密。Maxta 的義務以客戶:(a) 立即通知 Maxta 該索賠;(b) 授予 Maxta 對辯護和和解的唯一控制權;以及 (c) 提供合理合作為條件。本節不適用於因客戶資料、客戶修改、與非 Maxta 產品結合或違反文件或本條款使用而導致的侵權。
12.2 客戶的賠償
客戶應為 Maxta 辯護、賠償並使 Maxta 免受第三方索賠的損害,該索賠源自:(a) 客戶資料;(b) 客戶違反本條款或適用法律使用服務;(c) 客戶的產品或服務;或 (d) 客戶違反其聲明和保證。
責任限制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承擔任何間接、附帶、特殊、後果性、懲罰性或示範性損害的責任,包括利潤、收入、商譽、資料或業務機會的損失,即使已被告知此類損害的可能性。
雙方因本條款引起或相關的總累計責任不得超過客戶在索賠前十二(12)個月內已支付或應支付的總費用。
上述限制不適用於:(a) 雙方的賠償義務;(b) 雙方違反保密義務;(c) 客戶的付款義務;或 (d) 適用法律下無法限制的任何責任。
期限與終止
14.1 期限
本條款自客戶首次存取服務之日起生效,並持續有效直至所有訂單表格到期或終止。
14.2 因故終止
若違約方在收到指定違約的書面通知後三十(30)天內未糾正違約,任何一方可因重大違約終止本條款或任何訂單表格。Maxta 可在客戶未能在十五(15)天糾正期間內支付無爭議費用時立即暫停服務存取。
14.3 終止的影響
終止或到期時:(a) 本條款下授予的所有許可立即終止;(b) 客戶應立即停止使用服務並銷毀或返還所有 Maxta 機密資訊;以及 (c) 所有按其性質應在終止後繼續有效的條款將繼續有效,包括第 6、8、12、13 和 15 節。
14.4 資料檢索
對於雲端管理的服務,Maxta 將在終止後三十(30)天內提供客戶資料以供匯出。此後,Maxta 將根據其資料處置程序安全刪除客戶資料。
一般條款
15.1 適用法律與爭議解決
本條款受加利福尼亞州法律管轄,不考慮其法律衝突原則。任何爭議應由 JAMS 在加利福尼亞州聖塔克拉拉縣以英文進行單一仲裁員的具有約束力的仲裁最終解決。本節不妨礙任何一方在任何有管轄權的法院尋求禁制令或衡平救濟以防止不可挽回的損害。
15.2 出口管制
客戶應遵守所有適用的出口管制法律和法規,包括美國出口管理條例(EAR)和 OFAC 管理的制裁。客戶聲明其不在美國貿易禁運對象國、未受其控制、亦非該國的國民或居民,且不在任何美國禁止名單上。
15.3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均不對因超出其合理控制的情況導致的延遲或未能履行負責,包括天災、流行病、政府行為、停電或網路中斷,但受影響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並盡商業上合理的努力恢復履行。
15.4 轉讓
未經 Maxta 事先書面同意,客戶不得轉讓本條款,Maxta 不得無理拒絕同意。Maxta 可在合併、收購或出售其幾乎所有資產時無需同意轉讓本條款。違反本節的任何轉讓嘗試均無效。
15.5 完整協議;修訂
本條款連同所有訂單表格和 Maxta 的隱私政策構成雙方之間的完整協議,並取代所有先前協議和理解。Maxta 保留在提前三十(30)天通知後修改本條款的權利。您在修改生效日期後繼續使用服務即表示接受。
15.6 可分割性與棄權
若本條款的任何規定被認定為不可執行,應在必要的最小範圍內修改以使其可執行,其餘規定繼續完全有效。對任何違約的棄權不構成對後續違約的棄權。
15.7 雙方關係
雙方為獨立承包商。本條款不構成雙方之間的任何合夥、合資、僱傭、特許經營或代理關係。
15.8 通知與聯繫
所有法律通知應以書面形式提交至 Maxta,電郵至 legal@maxta.com 或以掛號信寄至 2901 Tasman Drive, Suite 107, Santa Clara, CA 95054, USA。致客戶的通知將寄至適用訂單表格中提供的地址。